作为一名中年男人,近阶段最好的状态除了是在父母家里,慵懒的躺在沙发上刷着手机,看着电视,陪老俩口有一搭无一搭的聊天之外,怕就是能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喝杯茶,抽颗烟,看一部优秀的电影了!
当然,这两种状态都很少实现,毕竟生活的压力来自四面八方!
今天晚上难得有空,泡上一杯茶,静静地欣赏这部电影,很享受!
就电影来说,我喜欢把电影分类,但是很多电影又无法分得那么清楚,它可能是剧情片又是犯罪片,它可能是悬疑片又是文艺片,本片即是如此!
很多网友和影评人认为本片是马特达蒙冲奖之作,而且本片的来源是现实中的“天使少女杀人案”,从这个角度来说,本片无疑应该定位成剧情片!
但是,本片说的就是男主为了解救女儿被判杀人入狱的故事,那理所当然是犯罪片!
“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本片在故事原型的基础上加了改编,特别是片尾加了反转,所以它既是文艺片又是悬疑片!
其实,很难有导演把一部电影拍成纯粹的剧情片或者文艺片,这样的电影即使能拿奖,也很难获得高票房,这是所有制片方和投资方不愿意的事,所以就像本片,在剧情片和文艺片的基础上,以犯罪片的故事主线,加上悬疑成分,这就增加了电影的观赏性,也就能获得更好的票房,这是皆大欢喜的事!
故事说的是美国的底层人士一名工人,去法国为了解救自己女儿,期间偶遇一对同样是法国底层人士的舞台剧演员的一对母女,最终两人抱团取暖,走到一起,最终虽然经历了曲折蜿蜒解救了女儿,却和那对母女相隔异地!
片中不管是从大环境,还是街景到家境,甚至车辆,无处不在展示着底层人士的艰难困苦,说实话,这样的生活条件真心不如我这个五线小城市的普通职员!
但是,就是这样哭穷卖苦的电影才更容易得奖,因为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当然让我这样的五线城市小职员的自豪感也油然而生,我为我的祖国傲娇!
扯远了…
就演员来说,马特达蒙作为冲奖男一号,演技必不必说,但是他那张帅脸,无疑还是会给他的演技减分的!
个人认为演技最出色的是片中饰演马特达蒙女儿的小演员,那家伙,说到动情之处就潸然泪下,真实!
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玛雅的表演也是老到啊,让观众明明知道她是在表演却看不出来她在演!
作为去年的电影,也算是新片吧,就不剧透了,推荐大家去看看,特别是你们这些爱电影又懂电影的资深影迷!
推荐指数:⭐️⭐️⭐️⭐️
第89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了《长城》放弃出演《海边的曼彻斯特》的马特·达蒙被主持人吉米·坎摩尔无情调侃,看着手捧小金人的老友卡西·阿弗莱克,马特·达蒙心情之复杂,恐怕不足与外人道哉。
自那之后,马特·达蒙“知耻而后勇”,选片变得分外谨慎,接戏不多,但部部剑指奥斯卡。
可惜,难遂人愿。
17年他主演亚历山大·佩恩导演的《缩身》,影片还没上映,就被热议为冲奥热门,然而剧作上的过于刻意,让这部电影在颁奖季到来前便口碑崩坏。同年,他主演的《迷镇凶案》卖相也不错,但乔治·克鲁尼借来科恩兄弟的剧本,却借不来科恩兄弟的才华,挺好的故事,拍得却太平庸了一些。
之后就是19年的《极速车王》了,口碑极好,但既然是“双雄戏”,就难免存在比较,马特·达蒙在片中的表演不如贝尔出彩,而那年奥斯卡影帝竞争激烈,贝尔都没能入选最终的提名名单,马特·达蒙就更是毫无希望了。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在冲奥这件事上,马特·达蒙的尝试次数并不算多,至少比不上曾经的小李和如今的贝尔更有发言权。
今年,马特·达蒙的新作《静水城》又有冲奥的架势。
能不能帮他圆梦?不好说。但我看完全片,可以说一句:
影片拍得很好,马特·达蒙演得也很好。冲奥当然得看缘分,但就水准来说,这片绝对是够格了。
片名里的“静水城”,指的是马特·达蒙所饰演的男主角比尔生活的小城,位于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州。
俄克拉荷马州在美国各州之中存在感并不算强,除了龙卷风,最出名的大概是它的“深红”属性,简单讲,作为共和党的大票仓,这里大部分的人在投票时会选择特朗普而不是希拉里或是拜登。
换句话说,这个地方是“红脖子”的聚集地,“保守”是这些人的代名词。
马特·达蒙演的比尔,是个典型的“红脖子”,工人身份,普通家境,甚至连外形和穿衣风格都符合人们对“红脖子”的刻板印象。高大、壮实、蓄须,太阳镜和牛仔裤是标配,那件Carhartt衬衫,更简直就是身份的象征。
影片要讲的则是比尔这个美国“红脖子”远渡重洋到法国海港城市马赛想办法给身陷囹圄的女儿脱罪的故事。
换句话说,这部影片的主线剧情并不发生在俄克拉荷马州的静水城,全片中出现的美国人也远没有法国人多。
但我必须得强调的是,影片的片名起得非常精准,比尔的身份属性决定了整个故事的走向,导演汤姆·麦卡锡醉翁之意当然不在法国马赛,而是在自己所生活的美国本土。
回到故事本身。影片中,比尔的女儿艾莉森在马赛留学时被控杀死女友莉娜,获刑坐监,在她意识到自己的案子有了新的转机时,便委托来探视她的父亲比尔帮她联系律师给她脱罪,比尔在被律师告知翻案无望后,孤身一人在马赛找起了证据,并最终帮女儿重获自由。
艾莉森的这个案子,在现实中有原型存在,即著名的“诺克斯案”。
所谓“诺克斯案”是指发生在2007年的意大利佩鲁贾大学的英国交换生梅雷迪斯·克尔彻被奸杀案,此案中,克尔彻的室友阿曼达·诺克斯及其前男友索莱西托犯罪嫌疑最大,并很快被警方拘捕,但在审理过程中,诺克斯多次翻供,并在四年后的2011年最终被无罪释放,法庭给出的理由为主要证据存在瑕疵。
毫无疑问,《静水城》里艾莉森的案子,和诺克斯的案子非常相似,除了人物关系有所变动,案情的走向几乎如出一辙。很显然,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受到了这件轰动一时的案件启发。
自然而然的,很多熟悉“诺克斯案”的北美观众就把《静水城》当成一部“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来看了,但看完之后,有不少人被激怒了。
原因很简单,影片虽然借用了“诺克斯案”的壳子,但并没有想要踏踏实实地去还原案情,对于案件中的几个重要角色,编剧不但在人物关系上进行了改动,更是大胆地对所谓真相进行了虚构。
“诺克斯案”到现在都是一直没有定论的。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诺克斯和她的前男友就是杀人凶手,但证据存在瑕疵,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大家只能接受诺克斯重获自由的事实。
而在《静水城》里,导演则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观众真相到底是什么。
事实是,对于《静水城》这部电影,北美观众的差评围绕着关于“诺克斯案”的讨论展开,并非常有趣地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改编这样的真实事件,以“杀人凶手”的父亲为主视角展开就已经很有问题了,这样的视角会给观众造成一种“凶手无辜”的心里预设,让观众去同情“凶手”和“凶手”的父亲,对于被害者一方来说,非常不公。
另一派则认为,诺克斯已经被判无罪,就应该尊重法律,影片中创作者虚构了艾莉森有罪的真相,或多或少也是对诺克斯的一种伤害,如果她真是清白的,电影这么拍又何尝不是一种诽谤?
这两派,在不经意间,其实也反应出了美国社会当下的某种割裂,立场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同。
我的看法则是,大可以将“诺克斯案”抛在一边,影片既然没强调自己是真实事件改编,那我们便权当它是个虚构故事好了。很显然,导演汤姆·麦卡锡也没有将重点放在所谓的案情上面,影片中艾莉森的案子只是个幌子,麦卡锡想拍的其实是因案子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是老老实实去拍“诺克斯案”,我猜,马特达蒙不会选择去演,也大可不必让汤姆麦卡锡拍成电影,拍成迷你剧,岂不是更容易一些?
汤姆·麦卡锡和马特·达蒙所看重的,一定是这个故事所能深挖的内在冲突,这种内在冲突可以用我前面提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割裂。
在《静水城》里,我们时刻都能感受到这种割裂。
最直观的,是语言的割裂,或者说是文化的割裂。
不会说法语的美国人比尔在法国寸步难行,连给人打个电话,都得找刚刚认识的朋友帮忙翻译。最有意思的是,导演设计了这样的桥段:住在旅馆的比尔听到外面的露台上有人在大声地播放音乐,他让对方调低声音,但对方以“听不懂英语”拒绝了他,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听不懂英语”的人其实英语非常流利。
说白了,割裂不是客观上形成的,而是主观上造成的。法国人可以说英语,但法国人不愿意说,法国人可以去了解美国人,但法国人对此并不感兴趣。
割裂是偏见的温床。见到比尔,法国朋友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你给特朗普投票了吗?”
在法国人的眼里,美国人是一个又一个的符号堆砌而成的,尤其像比尔这样的红脖子,更是会被贴满标签。
导演也用了很多笔墨去刻画了比尔和马赛当地的舞台剧演员维吉妮以及维吉妮女儿玛雅之间的感情,似乎是要说明普世价值观的珍贵,但影片最终导演还是残忍地打破了他所营造的美好,告诉我们,割裂的根深蒂固让普世价值观显得更加脆弱了。
维吉妮愿意接受比尔和自己住在一起,但不代表她愿意接受比尔的“红脖子思维”,当比尔的行事方式和她的行事方式产生冲突时,他们的关系注定破碎。
影片中有句我最喜欢的台词,小女孩玛雅对比尔说:“你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人。”事实上,年幼的玛雅对“美国人”没有什么概念,“美国人”和“法国人”在她心里差异不大,她说自己喜欢比尔,就是简单的喜欢,再真诚不过。
在那一刻,普世价值观超越了割裂,可惜只是一瞬。
割裂还存在于代际之间。
自始至终,艾莉森对父亲都充满了不信任,她不相信父亲能帮自己脱罪,也不愿意告诉父亲真相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艾莉森利用了父亲对自己的爱与信任,并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在法国生活多年的艾莉森显然也并不认同父亲的很多习惯和观念,她的所作所为都不太像是一个来自静水城的美国人,而更像是个法国人了。她会和当地人一起支持马赛足球俱乐部而不是固执地偏爱橄榄球,在餐桌上她会谈性,而不是像父亲那样显得虔诚而拘谨。
影片中,艾莉森丢掉了父亲送给自己印有“静水城”字样的项链,项链不仅成为了影片中至关重要的道具,也似乎暗示着我们:
艾莉森丢掉了静水城赋予她的身份属性。
这里的人是保守的、固执的,但同时也是有原则的、对上帝虔诚的、信奉普世价值观的。
导演没有选择去站边,他展现了比尔这个红脖子身上的种种缺点,但也让观众看到了比尔身上的可取之处。
麦卡锡最想说的或许是,不管你是左是右,是纽约客还是德州牛仔,是美国红脖子还是法国文艺青年,在这个逐渐割裂的世界里,都更加应该选择去拥抱普世价值观。
我很喜欢影片的结尾,风平浪静之后,父亲和女儿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女儿说,一切似乎都没改变,父亲则说,对我来说这里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对父女来说,不变的是外在的环境,改变的则是内在的心境。
对于美国来说,从奥巴马到特朗普再到拜登,又回到了民主党的天下,但一切都没变吗?当然是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割裂逐渐形成,也正在加深,乍一看,一切都没改变,实际上,一切都变了。
在这种割裂之下,《静水城》这样的电影就更显得珍贵,它没有选择去拍最讨好学院那群老白男的题材,没有下意识地靠近白左去批判红脖子,而是扎扎实实地讲了一个足够精彩的故事。
麦卡锡没拍出什么特别炫技的镜头,马特达蒙也没贡献多少特别炸裂的表演,但节奏是对的,表演是准的,每一场戏每一个戏剧冲突的设计,都是恰当好处的。
它有点像是老东木这些年拍出的很多电影,固执到自以为是,又漂亮得无可挑剔。
遗憾的是,这样的电影如今已经注定不会被更多人关注了。
马特·达蒙Matt Damon的新片《静水城》讲的是一位美国的中年落魄父亲去法国马赛营救涉嫌杀人而入狱坐牢的女儿的故事。
影片全程法国马赛拍摄,把马赛的天主教氛围、现代里夹杂的诸多破败、只说法语、阿拉伯裔问题等串联的浑然天成又带着无可奈何。
这个故事有点玄幻,落魄的父亲因为酗酒打人在美国坐牢,出狱后干苦力挣盘缠,在女儿坐牢五年后才去马赛。
幼年丧母的女儿由外婆养大,为了逃避家庭远去法国马赛留学,涉嫌杀的人是她同性恋的阿拉伯籍法国女友。
中年落魄的父亲去马赛发现女儿的命案里有蹊跷,口袋空空又语言不通的他,选择住下来,隐忍而百择不饶的边打零工边去调查。
影片的拍摄张弛有度,父亲在马赛赢得一位失婚年轻女子的帮助,入其家而住,情节高潮时还XXOO,却在收尾时戛然而止(不剧透了)。
那个23年前出演《拯救大兵瑞恩》里青涩瑞恩的马特·达蒙已经是中年肥胖,但满脸的沧桑抵不住他的隐忍,比同样中年肥胖的莱昂纳多显得更有力量一些。
按概率,世上一半的人会碰上中年的各种危机,用持久的承受和默默的隐忍走出来,比70几岁的清华教授撸袖子唱“少年”更有天道的意义。
人生无常平常过永远比花枝招展来的更捕手,这一点年轻时就编剧过《心灵捕手》的马特·达蒙做到了,特别是在剧终时的案中案飘过他的眼睛时。
主观评分:9/10
客观评分:8/10
优点:
-优美的摄影,极佳的光影和色彩
-对马赛细致的刻画,朴素的氛围营造以及合适的场景选择
-特征鲜明但又不符号化的人物刻画
-主角与一个跟他格格不入的社会之间的关系刻画
-主旨明确,没有在与主题无关的事物上花费太多篇幅
-较好的节奏把控和充实的故事内容
缺点:
-影片后半段人物行为有些失真
跟我第一部影评的电影《弱点》一样,《静水城》也是我曾经在刷百度的时候偶然看到一篇文章才得知的,这部电影跟人一种很整洁的感受,从简介,海报和那篇文章开始它的组成就很明确:马特.达蒙,红脖子,法国城郊,刑事案件,很难说到底是什么元素让我后面一直记着它,也许它们都对引起我的注意有帮助,但是大概率还是那篇文章里提到的影片主旨——身份认同。故事主要讲述的是蓝领工人比尔漂洋过海去帮他的女儿洗脱罪名的故事。
主观评价:
最终,影片深深戳中我的有两点:对现代法国市井的环境描写以及身在他乡的疏离感。先说前者,我对法国的兴趣可能超过大多数欧美国家,这里是电影的起源地,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都是传唱度很高的历史事件和形象(记得最先是小时候看《天才眼镜狗》才得知的,算是最早接触的欧洲历史事件),到后来我最喜欢的长篇小说是《悲惨世界》,最早通关的开放世界游戏是《刺客信条:大革命》,算是通过娱乐作品对其有了印象。再然后,结合上面的因素可能还伴随着其他辅助原因我还在我现在的学校里选修了法语,借此也展开了更多的认知。
而电影里所展现的法国是一个让我感到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它是一个属于普通人的世界,油光发亮的小轿车和面包车停泊在有着保守估计几十岁的房屋和狭窄的街道之间,堆满杂物的客厅中坐着用着苹果电脑的人们,在闹市,你还可以在街边发出各种五颜六色的光和声响的玩具商那里买到跟国内一样的低质量塑料玩具(虽然我以前买的少,但看着比尔给小女孩的那个玩具坏掉的时候还是感同身受)。古老的环境里迸发出不和谐的新事物,整座城市仿佛在走向现代化和保留自己的历史底蕴之间左右为难。虽然我生活在深圳,这个城市并不老,我依然能够感受到如此矛盾感的存在,而我有时在旅途中能够见到一些老县城,我的老家也是其中之一,它们能带来更加直观的感受。我感到陌生是因为片中的马赛与我以往认知中的法国有些不同,而我感到熟悉也正是因为这不同,反而与我自己的家乡有些共同点了。影片对于摄影,色调的把控使得市井氛围能够成为一个看点。
而身处于一个陌生环境,与周遭的一切都有着一层看不见的隔阂,则是氛围刻画的进一步衍生。我在对《弱点》的影评里就提到过我自己小时候去美国的一次经历:
“在我三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带我去过一次美国,都说七岁以前人没啥记忆,但我却依然记得有几次去过当地幼儿园的感受,那只是一些残缺的片段,现在想起来却依然不寒而栗。耳边一片嘈杂,一名老师在用我所不能理解的语言呼唤我,而我则缩在洗手间的墙角几乎埋着头,与这片嘈杂的环境奇怪的融在了一起。”
我觉得这段话值得为《静水城》再回收利用一遍。《静水城》里所展现的隔阂是语言,以及文化。周围的人全都说着与比尔不同的语言,而当我们听着我们不熟悉的语言时到底是什么流入我们的耳朵里?我们不知道这些句子的含义,因此我们不会展开联想,我们只会听到这些语言的声音本身,换句话说,陌生的语言屏蔽了我们,在耳朵里它们只是一团乱码。对比尔来说自然是如此,在最开始,法语便是一堵高墙,堵住了比尔寻求帮助的渠道,即便在女主的帮助下其限制依然存在。而比尔直来直去的性格还与这层隔阂展开了进一步的碰撞,简单来说,他见任何人都说英语,知道对方会英语就大段大段的说,对待法国小女孩也是直接用英语交流,有时候说了一大堆发现对方不会说就拎包走人,留下对面的一脸懵。而当他情绪激动起来的时候,比如去急诊看望自杀未遂的女儿时面对不会说英语的医生依然坚持用英语表达他要留下来。
这样一层限制,搭配他作为一个蓝领工人的身份,将他在这个陌生社会的渺小体现的相当鲜明。在我写这篇影评的时候,还有不到一个月我就要去美国留学了,之后我意识到,从《弱点》到《静水城》,我都一直在着重关注这些与其身处环境格格不入的人,我实际上将我自己代入了进去,我注意到并观看这些电影是我对未来的期待与不安的体现。
客观评价:
即使是从客观角度来讲,本片也依然像一部高分作文一样对其主题,也就是“身份”,拥有相当明确的强调,换句话说,编剧很清楚他要写一个怎样的故事,而一个明确的写作目标基本为讲好一个故事打下了基础。在影片的前半部分,比尔的女儿让他送一封信,但她仗着他不会读法文,在里面写上了不信任他等内容(后来请人翻译才能知道),包含这段剧情在内,整部影片都在塑造这样的对立感。现在我就不说更多,上一部分已经讲的很明确。
而抛开“身份”这一主题,《静水城》也有使它能够讲出好故事的基石,对人物动机的强调。我个人感觉纵观所有的故事,“亲情”,比如本片的父女情,一直都是很狡猾的万能大前提,只要环境够极端,只要主角是一名家长,或者是一个孩子,并为了自己的家人而行动,你作为编剧就可以让他/她有各种表现而不显得突兀(当然是相对的,得看整体的剧中环境甚至是选材)。如果“身份”是影片主旨和戏剧冲突点,比尔对女儿的爱便是支持剧情推进,支持他作出坚定选择的理由。《静水城》的导演很聪明的抓住了这一点,并将其融合进自己的场景调度中。
在得知比尔要寻找的潜在嫌疑犯可能藏在一栋像九龙城寨般的廉租公寓中后,这座建筑群便成为了影片前中部分的一个象征,它当时被给了一个镜头,镜头里这座陈旧的建筑宏大,肃穆,并伴随着画外音里女主警告比尔不应该去“那种地方”,我就知道,比尔一定会去。在此后,每回他开车/坐车(记不得了)都会看一眼那里,当他盯着的时候,我们能感受到,他在盯着保释女儿的机会。而到了片子的中途,被人物动机的驱使下他终于来到建筑脚下询问是否有人见到那个男孩,那个嫌犯的时候影片也没有辜负观众的期待,让我们见了他一面。
只是即使有如此强大的动机,影片后半段比尔依然做出了一个相对失真的重要选择。
(重要剧透,没看过的可以撤了,总体我是满分推荐你去看这部电影的,真的很值得看!)
他在几经周转后一个人逮到了那个男孩,但他选择把这个人像很多犯罪片,恐怖片一样囚禁到了地下室里,大致是要确认他无罪才让走。尽管主观来看事情发生的太快,他一时也没有别的选择,但在这个几乎无依无靠的社会,他也应该明白一但这件事曝光就又是另一场跨国案件,和整个偏写实的故事相比,这一举动依然相对夸张。好在最后由于大家社会地位都不高,在警察的暗示下女主放走嫌犯后,整件事情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结尾的这件事似乎像是编剧需要将对案件的追查和与女主以及她女儿的生活两条故事线进行收束而写的。总的来讲,相对合理,但还是有点突然。
最后,这不影响《静水城》的独特和优秀。它的故事讲得很好,甚至没有,个人认为,明显的逻辑问题,而它极为突出的优点,对主题的刻画等,使我相当推荐它。
故事里头的呆萌,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父亲。
都是吃的没文化的亏,呆萌基本也就是个靠出卖劳动力换取糊口的中年男子,该有的中年危机,一个都没落下。
就是这样的一个男子,还得去语言不通的马赛去看女儿。
女儿在马赛已经坐牢坐了五年,接下来还有四年。
这次见面,女儿给了呆萌一封信,让他转交给律师,说当年的案子,如今有了新的证据,希望可以获得重新审理的机会。
当然了,这信是法文写的,呆萌看不懂,也就是个信使的角色。
律师一口回绝,仅凭一些“听说”,法官是不会重新受理的。
按照故事的套路,这十有八九是一起冤案,呆萌绝对会解锁他“隐藏”的特工技能,然后顺利的把女儿救出来。
可惜实情可不是这样。
故事对女儿的案情,交待的遮遮掩掩,得耐心看下去,才知道女儿究竟犯了什么事儿。
话说这事儿,当年还真引起过轰动。
媒体的标题,基本也是极尽吸引眼球之能事,渲染成“蕾丝因爱成恨,杀死同居伴侣”。
不过,马赛的法律也够意思的,根据故事透露的细节,当时女儿的舍友死亡的时候,女儿还在酒吧,虽然俩人确实曾经争吵,但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把呆萌的女儿送进了监狱,也不知道凭借的究竟是什么法条。
关于这点,呆萌的女友,也曾经抱怨过,大概在马赛,确实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反正不管怎样,呆萌的女儿是光荣入狱了,但是心里还是委屈的。
凭着女儿的一句话,呆萌就开始了寻找真相的旅程。
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特别是语言还不通,呆萌需要一个帮手。
这个帮手,是通过“对不起,我不会说英语”这个梗才认识的。
在故事里头,老实巴交的呆萌,只玩了两个梗。
这是其中一个,另一个得呆萌上了三垒才能玩。
没钱的呆萌,在异国他乡,被狠狠揍了一顿。
没有解锁“特工”技能的呆萌,被揍了一顿后,立马老实了。
为女儿翻案的事儿也就这么拖着,呆萌在马赛出卖出卖体力,慢慢就和房东太太建立了感情。
就这样一直等到女儿可以获得出狱一天的机会。
知道翻案无望的女儿,出狱后倒是和呆萌的“一家”相处的相当融洽,一天过后,回到监狱,女儿选择了自杀。
内疚的呆萌,对自己的无能为力无法释怀,但又无可奈何。
这件事儿,成为了呆萌心中的一根刺。
奇怪的是,自杀未遂的女儿,在此后却相当坦然,反过来劝呆萌,一切都可以放下。
此时的呆萌,大概也习惯了马赛的生活,不知不觉,呆萌也和房东太太摸上了本垒。
可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呆萌在和“小女儿”看球赛的时候,又看到了当年的小伙儿。
这次呆萌没有犹豫,直接把小伙儿禁闭在地下室,然后花了大价钱请私家侦探检测DNA。
当年案发现场出现的不明DNA,如果真的出自这个小伙儿,天知道呆萌会干出什么来。
可是事情的发展,从来就不在套路上。
地下室的秘密完全没关住,DNA检测结果还没出来,警察就已经找上了门。
其实这段很疑惑的。
事后,私家侦探向法院提交了DNA检测报告,法庭根据这份报告,立马释放了呆萌的女儿。那呆萌囚禁小伙儿完全没有意义,还搭上了房东太太和“小女儿”的信任,有点得不偿失。
不过,在囚禁的过程中,呆萌仗着自己半吊子的法语,从小伙儿口中得知了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呆萌一直等到和女儿回到了美国,才和女儿一起面对。
故事就是这么的反套路,随着剧情缓慢伸展,基于已知信息的推测,基本都是错的。
呆萌最后还是和房东太太说了再见。他和“小女儿”的感情,或许只能以后用来回味。
现实或许就是这么无奈,接受可以接受的,学会接受不能接受的。
日子慢慢过,时光缓缓流。
俄克拉荷马州的石油工人Bill去法国为女儿伸冤的故事,在过程中差点和一对好心的母女俩组成新的家庭,但结果还是只有他和女儿回到了美国。剧情很像著名的“天使杀人案”,别的评论有说是据此改编的。
马特达蒙留了胡子差点没认出来,感觉有点走莱昂纳多路线的样子,看来红脖子们的大胡子文化在美国还是很有市场的。
跟马特达蒙以往的动作影片相比,本片整体节奏比较缓慢,更多是在展现Bill、Virg、Maya三人之间相处过程中情感的细微变化。定位于剧情片比较合适,说惊悚片就有点扯远了。
看完影片挺大的感受就是,法国看起来一点也没有我们日常说的“发达国家”的样子。
一副破败不堪的样子,遍地黑人和绿绿们,普通的欧裔白人反而都成了少数民族。
整个司法系统看起来很随意,而且效率低下,连美国来的红脖子Bill都有点受不了了。
女主Virg典型欧洲白左的ZZZQ思维也有点让人受不了,能把事情解决接就行,干嘛非得在立场上纠缠不清呢?
欧洲法国要再这么搞下去,过不了多少年就和那些绿绿国家一个德行了。好歹绿绿们还有石油,欧洲白左们有啥呢?
最后Bill和Maya分开独自和女儿回美国有点遗憾,但想想跟Virg三观的巨大差异,俩人即使在一起了估计也矛盾挺多,理性保持普通的友情,也算是做人留一线,反而日后好相见。
影片有点沉闷,看下去需要一些耐心。
【B+】意料之外的舒适观感,集中体现在节奏上。140分钟的异乡追凶并不乏味,中途插入调转的家庭生活也不拖沓,虽说幻想成分一度让电影降格为机械模板式的电视剧,但整体叙事节奏上的圆滑饱满对一部冲奥片来讲已经足够。结尾的设计当然是另一种《母亲》,借台词表达让男主二度成为窘迫的异乡人,高效而流畅的全片总结。
最大的问题在于,似乎想要把一个颇具震慑力量的故事拍得带些轻松,但最后的观感就是觉得两头不沾。既少了点凝聚力,又有点过于讨巧,140分钟的片长也让整个故事显得有些拖沓,唯一值得说的大概是片中达萌作为外来人的心态视角,对比有效。但还是不太看好这个片子颁奖季的走势。另外,类型里的“惊悚”是谁加的?就离谱,这片子已经不能再温吞了吧。
争Knox案似乎意义不大,这片的意思不在那案子,还是想说社会分裂这个大议题,宣扬包容和解的精神。类型片可以有那点言外之意,但根基还是故事本身完成的怎么样,我觉得这片还是不错的。这可能就是马特达蒙前一段上综艺说的现在好莱坞不太拍了的那种老派片子。这年头能这样安安生生仔仔细细讲故事的电影也真不那么多了。
这种剧本改编出来赚钱有点损阴德,是合法,可真不怎么正大光明。Shame on you.
3.5,这片子会进奥斯卡,水平比《聚焦》略逊一筹但技艺非常成熟。好莱坞的制作已经非常套路化了,这一部在剧本上倒是提供了一些新意,结尾的黑色幽默很棒。中段还是傻白美国人爱外国女人的故事,视角过于Americanized,以美为中心的傲慢无知就算不投床破也改不了的。
静水这里有好几层意思,1,代表美国(包含美式思维 美式态度等 )2,男主送给女儿的项链(一个关于真相的关键物件)。// 男主女主在一次思想冲突中,也足以体现美国和欧洲的不同,男主不在乎把什么人送进去,只要把女儿救出牢房就行。女主则认为前提是不能为了救人,就随便抓个无辜的人进去。女主为此说:去你妈的美国式。//所以,就算男女主彼此喜欢,能同枕共眠,但在精神上终归不是一类人,男主就像美国,内核里就代表就把锅给别人背了,我也要把自己人带走,偶尔内心会波澜(反省)一下,但在行动上不会犹豫。女主代表了欧洲,就算帮人,也要讲原则,讲道义。//男主的特点是有力气,有肌肉,啥苦活都能干,但他从来不看戏剧,勉强看一次也看不懂。女主是个戏剧演员,生活虽不富裕,但是精神贵族。
想走温情范儿的调查系电影,但其实算是部分拍砸了,尤其是从足球赛开始剧情走向之迷惑令人咋舌,跟法国母女铺垫了一大段结果双双沦为工具人,仿佛拍了个“俄城红脖在法兰西也能吃得开”的宣传片……以及在足球场认出人来也不知是鹰眼还是真的运气好(?)麦切尔·丹纳的原声还不错。
如若只是借用Amanda Knox的案件组装,用一种窥淫式的视角来再次还原案件里的细枝末节或是其中的情理纠缠;那么归属只可能是Lifetime层出不穷的自制电影,无用且狗血。但它拒绝做这样的发展:填充之下,始终是一种波云诡谲的故事进程;以为可以重新开始的“家”,无法再重新开始的家,还有段似乎很美好的爱情以及藏于暗处的绑架…有点捉摸不定却别致。这几年被各种奇怪B级片包围的Abigail Breslin,再次交出了令人满意的表演证明自己并未被湮没,静等她的下一次爆发。
3.5;马特达蒙可演得太好了,Maya也很可爱,喜欢听她法国腔的英语。反倒Allison的角色有些许不真实了,不像蹲了四年大牢的。总之这是一个残酷而伤感的故事,虽然结局是好的,但没有一个人开心得起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纽带极难建立,又极易摧毁。所以当这样的关系成立的时候,抓住它,珍惜它。
麦卡锡那精英分子式的片面构想甚至可以说幻想全程带偏了整部电影乃至真实事件的严肃态度与本来样貌。他傲慢而轻视,自信却陈腐,沦为剧本的奴隶,殊不知电影早已垮塌为电视。或许从未深切关怀过任何人与群体,他在意的只有用来填塞的一个个戏剧冲突与总结性台词。
一张电影票钱看了10集迷你剧
最好的那档奥斯卡系电影。节奏太舒适了,看来只需在绝对自信的掌控力中加入一点无处安放的异乡人视角,就足以让惯常机械且空洞的好莱坞电影活起来。以及看之前真没想到几乎是奉俊昊《母亲》的翻拍。
其实本质上还是讲亲情的片子,Bill在无意识之间把Maya当作了自己女儿,潜意识里想弥补,最后Maya哭着和Bill告别的时候我还是很难过。不会法语真的在法国不要生活了。问美国红脖州人的第一句就是,你投川普了吗?
三观挺歪的,一个想脱罪一个想救女,从角色动机出发他们的选择也算人之常情。父亲这个角色挺单纯的,典型的红脖子,行为模式太直太好猜了。女儿的一些行为颇有些细思极恐,那封信和自杀是不是都有做给父亲看的目的,存在利用父亲来给自己脱罪的嫌疑,女儿的角色可能更复杂更自私
# 74 Cannes# 马特达蒙亲身示范不会说法语在法国有多大的障碍,卡米尔科坦锦上添花进一步呈现即使会法语在法国办事有多大的障碍
挺商業也挺好看的(大概是這幾天看的其他的太難看了)地域笑話也很好玩,父親幫女兒越獄(jojo警告)➕刻板印象大亂鬥,美國人被接受的前提:“你投了川普嗎”
很喜欢影片的意境 文化的交融也很有意思
那么操场案改编又会如何
剧本写得相当好。细腻、曲折,偶尔温暖,但大多数时间里都比较沉重。尤其是最后⅓那部分,胸口就像压了块石头般,实难释怀。
憨憨的马特达蒙也成了发福的中年大叔了,时间真是不饶人。Life is bru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