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真正的今日说法忠实粉丝,从今天起记录触动我内心的今日说法的案子: 1、20170106-20170107 深渊(上、下)
主要内容: 黑龙江省肇东市,16岁女儿殴打被绑着的母亲李梅,最终导致母亲死亡。而其间李梅丈夫曾多次找妻子,却见不到李梅,而是得到“李梅”所给的信息。女儿为向父母索要五万块钱未果,最终致母亲的死亡,这其中隐藏着怎样的秘密,2016年9月16日,41岁的李梅被发现死在家中,嫌疑人是她16岁的女儿陈欣然,死亡前她被女儿控制了八天之久。前四天,李梅还可以自由活动,一直通过纸条和外面的丈夫联系。但后四天,李梅就被女儿捆绑在凳子上,再没动过一步,也没有进食或者饮水。陈欣然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管父亲要五万元钱,一直拿母亲当筹码和父亲谈判。9月16日零点,父亲陈刚终于妥协,把钱转给了陈欣然,但为时已晚。 李玫瑾教授: 教育孩子要和善而坚定 未成年有三个六:6岁,12岁,18岁 6岁之前要给孩子立规矩,性格培养。 孩子 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 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 他们借你而来,却非因你而来, 他们在你身旁,却并不属于你。 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思想, 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护的是他们的身体,却不是他们的灵魂, 因为他们的灵魂属于明天,属于你做梦也无法到达的明天, 你可以拼尽全力,变得像他们一样, 却不要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 因为生命不会后退,也不在过去停留。 你是弓,儿女是从你那里射出的箭。 弓箭手望着未来之路上的箭靶, 他用尽力气将你拉开,使他的箭射得又快又远。 怀着快乐的心情,在弓箭手的手中弯曲吧, 因为他爱一路飞翔的箭,也爱无比稳定的弓。 感触: 看的过程中,不断的想到自己的孩子。我只愿做他的指路人。给他生活帮助,教他人生方向,在后方默默关注关心他。我也有我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孩子健康快乐就已很好!无需太多感伤和遗憾! 2、20170208-20170209 手足情伤(上、下)
主要内容: 作为家中老大的程雨霏从小就担负起照顾弟弟妹妹的重任,不仅在生活上照顾他们,还带着全家走上致富的道路,到2003年程家三姐弟的名下有了至少3000万的资产。程雨霏的弟弟成家后提出分家单干,而妹妹也要求分财产。弟弟和妹妹说姐姐太过专制,不承认曾经的承诺,而程雨霏却说是因为自己想要再婚才会引发矛盾的。弟弟和妹妹不仅瞒着程雨霏挂失了房产证,还联合父亲一起把程雨霏逼上了逃亡之路。 程家三姐弟因为分家产生矛盾,姐弟之间没能好好协商,而是开始各自想办法转移资产,弟弟更是采取了极端的方法,到公安机关举报大姐涉嫌犯罪。因为弟弟程剑的举报和父亲的证言,大姐程雨霏被警方刑事立案,并被网上追逃。在出逃期间,程雨霏联系了黄律师,帮助自己证明清白。 大姐: 所以人的强大是慢慢通过事情,把你的内心磨啊磨,你就会慢慢强大。 当我看到我父亲写的问话笔录,我就觉得我们父女之间的情绝了。我看完以后,好伤心。做老人不能这么做的,老人是一个家的根,这个根怎么能烂呢?你叫你的后辈怎么活呢?! 感触: 我可以不要那么多钱,我也要有兄弟姐妹父母孩子的包围和关爱。我如果有那么多钱,我一定要好好的划出界限,以防以后家人孩子生出贪念,害自己,何尝又不是害了他们。爱要爱得有分寸,恨要恨得有尺度。愿自己永远记得亲情第一,金钱第二。想要好的生活,请一定凭自己的双手! 印象比较深的案件记录:
20160507 大槐树下的悲剧 2015年6月,在河南省汝州的马庄村,一家三口深夜遇难。警方到达现场发现,遇害的小男孩与女主人全身赤裸,家中门窗、大门、屋门全部紧锁,现场没有留下一枚凶手指纹。警方判断凶手进入现场的时候,一直是戴着手套的。警方还发现,凶手离开前用拖把血迹全部抹了一遍。屋内脚印杂乱,警察如何抽丝剥茧找出凶手?
20151023 私人订制龙凤胎 富商突发疾病身亡,做了40多年医生的母亲,因为没有救到自己的儿子深感自责。留下一对身世曲折的龙凤胎,如今他们已经没有了爸爸。两个龙凤胎,一笔巨额遗产,引发一场家庭大战。全国首例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开庭。
20160713 私人订制龙凤胎之大结局 一对四岁的龙凤胎不是母亲自然分娩出生的,而是通过代孕的方式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前,他们的父亲意外身亡,爷爷奶奶和母亲为了争夺他们的监护权闹上法庭。2015年7月29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对案件一审作出了判决,判定龙凤胎由爷爷奶奶抚养。2015年11月16日,本案二审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将孩子重新判给母亲抚养。
20160716 后窗 吉林省柳河县的一个小村子,一对老夫妇突然失踪,警方进行走访调查,老夫妇儿子小旭说辞蹊跷。小旭说父母到天津打工去了,然而警方并没有找到老夫妇俩外出的证据。警方对小旭进行盘问,最后小旭承认自己将父母杀害。原来小旭跟父母的矛盾已埋藏已久,小旭十分仇恨父母,最后将两人杀害,并埋在家里后窗下。
20160907 万分之一的巧合 2015年10月5日,曲靖高速上发生了一起诡异的交通事故。报案人邢飞的汽车被一个六公斤的千斤顶击穿了前挡风玻璃,坐在副驾驶的妻子被击中头部,生命垂危。警方勘查后发现,对向车道的一辆大货车正在维修,维修人员无意中将维修用的千斤顶踢到行车道上,车辆驶过撞飞千斤顶,千斤顶飞到另一侧车道,撞到了邢飞的车。
20161210 “聂树斌案”十年调查 2016年12月2日,在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正式做出再审判决:聂树斌无罪。从1994年到2016年,22年间,聂树斌从强奸杀人犯变为无罪之身,聂家人终于等来了他们期待已久的判决。这个案件记者陆续拍摄了11年。回望这十一年对聂树斌案的追踪,可以看到这起案件多年间的起承转合。
20150912 那天下着雪 一天下午,金萍发现十二岁的养子瑞瑞孩缢死在家门口。十四年前,瑞瑞的生母付娟在北京打工时意外怀孕。她的老乡毕勇动了恻隐之心,和付娟结婚。婚后,毕勇发现付娟只是利用他,很快两个人就分开了。毕勇带走瑞瑞,并把他抚养长大。经警方调查,瑞瑞属于意外死亡。
20150921 陌路亲人 十年前,周娟抱着出生三个月的婴儿突然现身,将其交给父母。十年后,外公外婆为了即将升学的蕾蕾,状告自己的女儿。血缘关系缺失,监护权转移步履维艰。上海首例申请撤销监护权的案件。
20151021 车轮碾过的真相 一死一伤,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却迷雾重重。警方仔细勘查,发现现场没有车辆的刹车印。多方查证,线索却一个个中断。警方深入调查,租车人采用虚假的证明来租车,其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出差。戏剧性的一幕,让案件侦破柳暗花明。一段挥之不去的感情,一场精心设计的谜案,他们将自己推向罪恶的深渊。
20151214 协议“父子” 主要内容: 这是一场两代人之间的官司,这是一段隐秘难言的恩怨。上海一位花甲老人和一名理财业务员,从素不相识到结为义父子。一年后,法庭上再相见的时候,两个人都已经是面目全非。近一百万的投资,激起了弄堂里的轩然大波,一份协议又突如其来引爆了法庭上的争辩不休。
20161214 千里之外的解救
这种待遇,另一家是央视电视剧《什刹海》,我说它虚假欺人。先被删除剧评。改为日记,亦追杀掉。你们两家央视大皇子五公主们互相认认,如何看对方的。
原未打分。看在有时普及新骗术有功份上。这个一星。是包庇得到的。
我被掩口不能说出的,贵节目2022年7月6日的专题,已充分自已展现尽了。与其封我,不如自宫不存在的JJ罢。
我原评绝对超过140字了。可惜真语不能存。您二家也只配这图片啦。12345678901234567890123456789012345678901234567890123456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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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批评感慨,看看有没有冤枉各方吧:
1、上古天涯,豆瓣小组里有许多写手练习流量密码的贴子,挑战读者三观,是常见手段,我也不能尽识。但许多应是真人真事的新闻8瓜,也气得我肚疼,往往是一个挑战人类价值观的“占便宜能不够”(爹妈亲友子女),坑死了至亲,最后要求至亲尽身份的无理义务。(比如遗弃后要求捐器官给俺,不给诬陷得你无法存身),道德绑架得受索取者一方,再诉尽不公委屈……但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周边齐来压迫中“不从就是的坏人”,还是做出了重大让步,让对方得逞。给渣爹养老的养老,给器管的挖挖挖+顶多再之后不再往来云。——中国法律亦似只有维温之用,不讲人间公道,所以说,不要去帮着压迫这些受了屈的人,这些只被索取而无权益得到的人,不要去说片儿汤话:什么她生了你,你生了他,毕竟你们是某某!这样大方,等自己轮到了再大方,不要慷他人之慨树我莲花。(骂的就是地方电视台和警察们,把女方娘家妈的反复拒绝当放P。给女妈以压力。灌得一手好米汤。还有央视和砖家,你们已当上使女故事中的么么理论家)
2、猜想中央电视台有很大的宣化维 温功能,所以电视节目常见压迫有理弱小的一方,哄骗他们:不要愤怒,要大度、做出牺牲。承担全部苦果,并给仇恨对象以“爱”=然后真金白银真器管的奉献。把即将成为社会负担的罪恶制造者接盘了。如果百姓这么看多了,自然以为算受害者倒霉,谁让你摊上了呢,久而以为是风俗行规标准,不以为异了。
3、 两千年前,封建早期,已明说过了:君不君 ,(则)臣不臣 。父不父 ,(则)子不子。中国当代社会主义的电视台和立法执法机构学习一个,你们比封建还无道,宣扬父不父,而子必须为孝子。(姘)夫家不正, 而(诱骗来睡出胎儿姘)妇必须完美奉献到尽尽。难道是商代纣王或元谋人的法律么?
在我初学法律时,许多抽象的条文与学者更为抽象的解释让我被法学拒之门外,但随着《今日说法》的娓娓道来,法学之门又慢慢向我敞开。
—— 沃·兹基·硕德
我曾经以为今日说法只是一个大众普法节目,放一些“干坏事会遭到惩罚”之类的案例来教育大众。但随着在法学院学习时教婚姻法的老师要求我们看节目做笔记之后,我发现了大部分能上该节目的案子,都不仅是现实中十分难以处理的问题,也是理论界争议较大的问题。还有相当一部分错综复杂,一波三折,已经可以放到法考当中作题目,答案也是较开放的。我认为任何一个学法学的人能对节目中某个领域的大部分案件提出完整的,言之有理有据的解决思路,都说明其学成了,已经可以在该领域执业了,甚至是一个入门的研究者了。
对其关注始于婚姻法,当初看完老师给的四十余个案件写了近两万字的笔记,其中除了法律问题外,还记录了本人时不时感发的人身感悟与社会运行规律。隔了两年在写毕业论文时灵感枯竭再回顾的时候,感慨我那时竟有如此各种“醒世恒言”,仿佛已经过完了一遍人生。不禁想要分享出来,毕竟输入了这么多年,一直不输出的感觉实在压抑,感觉浪费。
篇幅所限,先更五个。每一个案件我都标了播出日期,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百度搜索观看,一起讨论。
1. 20130712 三个人的结婚证
关键词:结婚登记瑕疵 事实婚姻 继承纠纷
这集影片我并不欣赏最后的解决方案,因为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就是张莉的身份问题,法律上讲,闫男的妻子为一个叫王花丽的自然人,而死后遗产给了一个叫“张莉”的自然人,也就是说,最后张莉是以王花丽的身份继承了遗产,这有点荒唐,就好像承认法律允许一个自然人有两个身份,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全篇都没有任何解释。张莉当初办身份证是否属于一种冒名顶替,整个影片也没有提,从最后结果来看,法院主要是支持维护事实关系,回避了身份证合不合法这个问题。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实中是否能撤销,主要看其是否具备结婚实质要件。在本案中,张和闫的结婚是具备实质要件的,所以最后没让撤销,但民政部门并没有说把名字改一下,公安机关也没有说要把冒牌身份证收回去,所以,站在面前的这个“人”的确和闫结了婚,可以继承遗产,但这个人究竟是张莉还是王丽花,没人在乎了。这个其实不能不在乎,一个人有两张合法办理的身份证还是有些危险的,万一真正的王丽花又有家人有遗产可继承,其是不是也可以去继?所以,建议公安收回那张冒牌身份证,系统重新录入张莉正确信息,民政局修改结婚证及户口信息。不管实际情况怎么样,形式上的问题不解决肯定会在未来带来许多问题。
另外提一下,那个二姐法律知识水平令人惊叹,当她发现法院排除程序瑕疵而支持事实时,很快就想到,既然承认了事实婚姻,那之前跟闫男过过的真王丽花也就和闫男有事实婚姻,这样就有两个事实婚姻,就可以从事实上来否定张之婚姻。可惜法院绕过来了,事实定在了张这边,以前那个王就是形式了,形式在本案中已没有用了,所以也不存在重婚,张和闫的婚姻依旧屹立不倒。
总结来讲,就是夫家人不想让儿媳继承夫产,于是通过利用一个结婚登记瑕疵来否定其事实婚姻,最后法院维护了事实,但形式上的问题我希望以后能有明确规定来避免更多的麻烦。
2. 20131002 一个丈夫两个妻
关键词:离婚登记瑕疵 结婚无效(重婚)
本案事实上有诸多蹊跷之处,如家人对江男没有什么关心,殷对丈夫偷偷离婚再结婚不惊讶,章拿走江的银行卡家人并未追究等问题,暂且抛开不谈,聚焦到法律问题上,焦点与上案相同,依旧在婚姻登记程序上,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确不能因为不法分子太狡猾而给负责人免责,婚姻登记机构在本案中的确是有可苛责之处,之前的案子民政局免责了是因为身份证都搬出来了,所冒顶之人与案子也无利害关系。而本案并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后民政局承担了责任,离婚登记被宣布无效(关于宣布离婚登记无效的法律依据似乎没提)。而在其后的结婚登记也就触犯了“重婚”条款而被宣布无效了。
关于无效的结果有个细节就是谈论无效婚姻中受害者一方的损失时,嘉宾只提到了财产上怎么算,而婚姻这一极具人身属性的法律关系,受害者是否也可以被认为有人身损失呢,有的话有怎么赔偿,这也是以后可以考虑的法律问题。
总结来讲,正如节目最后主持人所说,相关部门要完善登记程序,防止以后出现这样尴尬的局面。任何时候都有想溜过程序或者利用程序的人,政策和对策的斗争是永无止境的,但法定的负责部门作为公务机关,还是应该负起责任,勇于承担责任,这样才有利于公平正义的维护。
3. 20150424 两本结婚证
关键词:重婚罪 重婚无效 原婚保护
本案显然章蝶已经犯了众怒,把婚姻当作谋财工具,要尽最大的程度分割原配丈夫所挣之财,所用之手段恶意明显,已构成重婚罪,后婚无效,其所形成财产分割关系无效不用多说,关键就看其原婚中的受害者如何得到保护。首先在无效的后婚中所形成的债务肯定不能归夫妻共同债务(当然也是因为其不能证明此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另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此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余柏川在结婚后白手起家,通过生产经营积累下百万财产,其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毕竟妻子在此期间负责家务,也负了责任,可分得共同财产也可以。但其又在婚姻当中多次将财产移转至不明之处,种种迹象表明其在恶意转移财产以求侵占对方财产。所以这要靠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另外,都说最终的离开源于无数次的失望,章蝶如此绝情,而且一句话都不讲,不作解释,一部分是因为心虚,一部分也是因为长久的心灵相隔,允许是有一定的原因的。但其通过这样违背道德,法律的方法置丈夫于绝地,实在是不可取,其也无法通过此行获得真正的幸福。
4. 20101206 亿万富豪“离婚”记
关键词:结婚登记 婚姻关系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
本案焦点问题就是刘娅怎么证明其与王杰之间有婚姻关系。首先依据婚姻法规定结婚证是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的证件,而夫妻关系证明只是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公文,两者都有证明效力,但要注意只有结婚证效力更强(?)。而此二者刘娅都没有,只找出了申请两份证书的申请书,这本身从实质上和程序上都不能证明婚姻关系成立,更何况两份申请书上签字都还是刘娅一人书写,就根本没有证明力。所以最后一审二审都判婚姻有效就让人倍感蹊跷。
最后法官的解释是有街道办事处的证明,然而,首先二人当初到底有没有一起去领过证,存疑;按照王杰的户口其结婚归不归新街管,存疑;新街所谓的“婚姻登记档案”该有的文件一样没有。就在这重重疑点下,其给出了证明,然而,就连这唯一一份风雨飘摇的证明还是法官打好去办事处直接盖上公章的。这样的证明是否有效我认为于法无据,程序上更是大有问题。法官认为此证明有效是因为第一档案是由行政机关当初审核通过的,第二是行政裁决决定二人有夫妻关系的。可这两个理由又是一点都站不住脚。当事人王杰就在这种含含糊糊的裁决下要被分走一半财产,的确有理由莫名其妙。当然,这只是影片呈现给我们的视角,事实究竟怎样,无从得知。(另需注意的是,在97年,可能结婚登记还能去街道办事处,现在都在民政局了,所以案中法官对于机关的说辞也有些含糊)
5. 20031025 张老太的婚事
关键词:结婚登记程序违法 遗嘱继承
本案有婚姻和继承两方面的问题,并不牵连,因为董老已经立下遗嘱将房子一半给张老太,婚姻有不有效都不影响。而关于二人结婚是否有效这一问题,我的看法与漯河市中院一致,其确实程序上有很大问题,明确违反了法律,违背了法律所意在导向的秩序,必然不可能有效。这也是我国现阶段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原因。另外,二人结婚是在96年左右,其在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二月实施之后两年左右,所以可能其对于结婚合法登记意识还是很淡薄的,这一点其实需要在审判的时候考虑一下,虽然和财产纠纷没什么关系了,但是正如案中所说,董老已死,没法补办登记,如果说这起婚姻就这么被撤销了,的确有点伤感情。不过既然二人有事实婚姻,有美好回忆,没有财产问题,那还要法定之名干什么?这到是值得思考的法哲学、法理学问题,法能规制感情吗?
6. 20120328 两个女人的“战争”
关键词:不动产产权 变更登记 同居 私生子继承权
本案其实就法定继承关系来讲,时女士不具有对房产的法定继承权,我国不保护同居关系。其能够有争夺之地在于一是产权证和购房合同,二是作为孟先生儿子的监护人。嘉宾提出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房产证原来只有孟一人之名,这是否算共同财产(此处需进一步研究)。随然现在新的房产证显得更有效力,但是被告方提出王办理变更登记侵犯了私生子的继承权,所以总体来讲法院判决结果就是该房应有私生子一部分,在具体份额双方达成协议前,私生子都有权居住。值得注意的是,节目中提到王女士对房屋有所有权的依据是其要为孟还债,其实根本上还是因为作为配偶的法定继承,涵盖了正财产和负财产的概括继承。特别地,这里关系到了《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债务继承的问题,虽然与本案暂时还无太大关系,但需要注意,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有义务偿还(放弃继承则无此义务),但仅以继承的财产为限。
7. 20160914 畸形的“家庭”
关键词:电信诈骗 感情诈骗 传销
本案所谓的“家庭”即指现在的一种诈骗组织,其原型为传销组织,现转型为诈骗组织。挣个组织运行还是跟传销组织一样,欺骗最后进入的人的财产。传销组织不断被打击揭露,但还是有源源不断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入坑,此还是出于对财富的不切实际的追求。建议大家还是眼光抬高一些,财富永远不是最终目标,其也许会在不经意间附随而来。
8. 20140308带着巨款去流浪
关键词:继承 执行财产 监护
“钱是留给孙子的,但不能给孙子,给了就没有了,就不能留给孙子了”
“有多少中国父母or爷奶,争斗拿孩子当justification”
本次案件其实很简单,源于对于一个男人死去,其财产在其父母与妻子和儿子之间的继承,按照第一次法院判决,基本是均分,爷奶把钱拿出就完事了,但固执加上缺乏信任导致案件拖了五年,期间也发生了监护的问题,即爷爷拘役、奶奶在外地、母亲出走,导致孩子无人照料。所以,亲属间的争斗往往最后最大的受害者都是孩子。
9. 20070625 我的老婆嫁人了
关键词:起诉离婚 虚假证明 家庭暴力
这是一起关于受家暴的家庭妇女自己想办法离婚的案件,纠纷焦点在于小凤出示虚假证明来促使法院判决离婚是否正当,这个问题问的有点可笑,既然出示“虚假”证明显然不应支持。然而,正如节目嘉宾所说,“两害相权取其轻”,为了保护小凤的人生幸福,法院放弃了程序上的公正和施暴者的利益。这点从道德伦理上讲大家都赞成,程序上的确有违法,但是这不禁让人反思,为什么这样合情合理的事务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长期受家暴的妇女本来就不敢再面见丈夫,为什么还非要两人见面的情况下才能离婚(离婚登记需要两人同时到场,协商一致;而诉讼离婚至少也要到诉讼现场,也会暴露当事人所在地)?本人研究过与家暴有关的案例,许许多多的案件中,许多受家暴妇女离不了婚就是迫于丈夫之威胁,只要丈夫知道其在哪,就能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威胁,断绝其合法离婚之路。所以我认为立法上需要考虑到这点,也许以后为长期受家暴妇女提供离婚便捷、受保护的通道,相应的做好善后措施。另外不得不提出,目前无论是婚姻法还是反家暴法中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措施我觉得都还是比较拖泥带水的,其设置的是一个长期的慢性的调解过程,而这也就让受害妇女维权之路显得很漫长,难以有信心走下去。我觉得法律的确要讲谦抑性,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也要做一些合理的调整,在家暴方面就可以尽量缩短解决周期,比如三次劝不改就可以直接交由法院判决离婚,并给予受害人保护。这种想法还很简单、幼稚,但可以作为参考来进行综合考量。
10. 20010903 婚礼变葬礼
关键词:婚庆恶俗 损害赔偿
未能找到本案下集,遗憾不知后续如何。在上集中,涉及一点婚姻法的内容只有新娘一方认为新郎有病隐瞒而骗婚,死了导致新娘白成寡妇,要求损害赔偿。这在婚姻法中无据,当时与损害赔偿有关的法律尚不健全,更无据,所以提出无用。而新郎一方处于情理上难以承受,便要找证明,而有点奇怪的是证明新郎生前无病或者说死是纯粹因为粉尘干扰呼吸引起的就行,还非要通过法院的损害赔偿判决来体现。于是案件从上集来讲最后就归为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问题,可惜尸体已火化,想证明实在太难,新郎父母已撤诉。而既然有下集,说明事情还是有转机,所以,希望能看到下集。
断断续续看过今日说法很多期,在B站重温的是撒贝宁主持的,后来在央视频发现今日说法还在更新,又跟着时间线看最新的,发现真的非常涨知识,有很多新闻是平时每天冲浪也看不到的新闻(可能和新闻资讯的推送算法有关,推送的往往是博眼球没深度的。)从2021开始重温的《今日说法》涵盖了许多方向去普法:交通(肇事、车祸等)、诈骗(情感杀猪盘、互联网投资/赌博)、民生(医疗事故等、黑恶势力、财产分割)....还有很多,比较遗憾的是,我身边看《今日说法》的人不多。。
有时候很感动,从1991年开始的《今日说法不仅用它的方式普法,也是中国发展的一个缩影,互联网的普及和科技的进步在各很多案子里都体现了。
在今日说法中,一期节目对观众而言只是一个案子,但对于案中人却经常是影响一生的事情,有很多案子都让我感慨。
《谜一样的母亲》这一期里,主人公从小发现自己的妈妈和别人不一样,听不懂普通话也不会说普通话。
距离刘三姐景区一点几公里的广西的一个村庄,凌晨5-6点的样子,有村民发现一男子躺在村口T字型的路上,无生命体征。接警后,法医发现去世男子胸骨骨折,并且体内含有大量酒精,初步判断是被撞。接着死者躺着的地方的车痕,遗留下来的挡泥板,以及掉了的红色漆快表明死者被车碾压过(车子刚开始碰到死者时由于遇到阻力与地面的摩擦力变大以及会加油而留下车痕)。警方判定应该是本村的一辆红色小轿车(因为 偏僻的村口 凌晨 一般不会有外地人;漆快是红色的;因为死者是躺着的 高度约20cm,而只有小轿车的挡泥板的高度符合 )(之所以认为死者被撞时是躺着的,是因为死者腿部或者上身均没有被撞痕迹)
于是警方开始找监控,发现在距离案发地点100米的地方有一住户有监控。简单地询问后 屋主配合地给监控视频给警方看。警官经分析发现屋主的继女嫌疑很大。因为监控里继女开着红色的轿车进入院子里后,在车里搬弄了几分钟行车记录仪后就连家门都没进就走了。警方认为凌晨回家连家门都不进,弄了一会行车记录仪就又走 且是红色轿车很可疑。接着警方去继女吴叔真的工作的地方找吴叔真和其车子。吴的谎言被一一揭穿:1 吴说车子底部的车辆的刮痕是9月份刮的,警方:如果是9月份(很久之前)的刮痕,会在车辆行驶时被车轮带起的灰尘掩盖住;2 撞人那天没感觉到撞到什么 后来又改口说下了一个坑 再又说以为撞到邻居的狗怕赔偿就没下车 3 不知道怎么用行车记录仪只会开车 (却把行车记录仪的内存卡丢了)。最后说随便把行车记录仪的内存卡丢在路边了,警方没有找到,一审判处2年有期徒刑。吴承认肇事逃逸且说已经赔偿给受害者家属及取得受害者原谅上诉后,二审检察院驳回维持原判,因为肇事逃逸且毁灭证据的行为,不适用于减刑。其实死者因为大量饮酒黑天躺在路边 也应负部分责任,吴本来可以缓刑不被执行实邢,但是因为吴肇事逃逸毁灭证据负全责。只能说聪明反被聪明误,愿各位做个人吧。
好期待吴某凡能上今日说法,如果真有这期,我一定写的贼详细。
开播了20年的央视王牌节目中,《今日说法》必须排名第一。
烧脑悬疑,头皮发麻,一出出惊天奇案,怕是电影都不敢这么拍。
但偏偏,这些令人咋舌的案件,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今天要讲的这一案,算得上是《今日说法》有史以来最紧张刺激的一期。
争分夺秒,惊心动魄——
《死亡名单》
《今日说法》20130928期
2013年3月26日,素有小桂林之称的广西罗城,发生了一起命案。
在县城宾馆,例行查房的服务员打开房间时,遍地血迹,凌乱不堪,墙边还露出了一个人的脚。
见到此景,服务员没敢继续看下去,迅速跑出房间报警。
案发房间位于县城酒店的7楼,是一个普通的标间。
警察一到现场,便看到有一名男子倒在床边血泊中,脸冲下。
经勘验,男子的头部遭到钝器打击,已经死亡。
死者年纪约20岁上下,大约在上午12点死亡。
在靠近尸体的墙面,有大量迸发的血迹,和被重物刮擦的痕迹。
由此可推断,生前死者曾与凶手进行过较为激烈的打斗。
在床上,警察还发现了一枚子弹和一个手枪套,但却不见有手枪的痕迹。
警察判断,手枪应该是被凶手带走了,县城人民很有可能已经陷入危险之中。
而接下来的发现,让在场所有人再度陷入恐慌——
床下有人?!
就在床边,技术人员用灯打光往床底下看的时候,发现了一双男人的脚。
躲在床下的这个男人,究竟是死是活,又会不会是那个拿着枪的凶手呢?
现场一下子变得紧张了起来。
在商量过对策之后,勘查人员进行了一番武装戒备,把床垫掀了起来——
床底下的这个男人,也死了。
仰面躺着,年龄约40左右,和上一名死者一样,头部也遭到钝器敲击而死。
死亡时间大约在上午10点左右,比上一个死者早一个小时。
光天化日之下就发生了两起杀人案,性质实在过于恶劣。
当天早上9点,宾馆服务员就对这间房里发生的事情充满疑虑——
即便把门关紧,也依然能听到打斗的响声,很是不寻常。
敲门询问之后,房间内镇定地回答道没事。
由于值班经理和服务员都是女性,不敢贸然行事,便一直等到下午,房间里没有动静才敢进门查看。
从两名死者的姿态来看,肯定不是二人搏斗致死。
二人的致死伤口几乎完全一致,都是在后脑部,而且经过了多次击打。
与此同时,有一位警察认出了其中一名死者的身份:
40岁的那位死者,名叫谢军,罗城本地人,家就住在县城。
据妻子回忆,早上9点的时候,谢军接到了一通电话之后便出了门。
中午的时候妻子还打过一通电话,有一个不是谢军的人接了电话,声称谢军去上厕所,回来之后会给她回电话。
在那过后,就再无音讯。
谢军在罗城开了一家KTV,平日里广结善缘,甚少和其他人有矛盾冲突,对于丈夫的突然离去,妻子很是震惊。
与此同时,技术人员在另一名死者身上发现了一张身份证:
死者名叫小伍,20岁。
小伍的家中只有爷爷奶奶在,因为小伍最近在县城学开车,路途遥远,已经好些日子没有回家。
从两位死者的家人处调查,并没能收获什么和凶手相关的有效信息。
此时,宾馆房间内又发现了一些沾有血迹的男性衣裤,在卫生间里也发现了沾有血迹的毛巾。
由此推测,凶手是在与死者搏斗时,衣服上沾染了血迹,之后洗过澡,换了衣服才离开了现场。
警方提取了房间内的血迹,送到检验科进行查验。
并调取了宾馆的监控,查看人员进出的时间与轨迹。
上午9点59分,有两名男子进走进了这个房间。从身材上判断,画面中右边的男子应该是死者谢军。
而左边的男子,有些秃头,显然不是另一位死者小伍,很有可能就是凶手。
中午12点34分,这名有些秃头的男子戴着棒球帽,只身一人,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好巧不巧,当天宾馆的入住登记系统坏了,无法查找开房人的姓名。
根据前台服务员回忆,开房人是一个大概4、50岁的中年人,身高约在1.6到1.65左右。
身材微胖,前面头发有些稀少,应该是秃顶。
和监控录像对比确认,前台服务员确定,他就是开房人。
服务员补充道,他带着本地口音,大约在早上7点开的房间。
但最诡异的是,他一共开了有三间房。
警察立即让服务员打开另外两间房,里面的东西并没有变动,也没有人住过。
嫌疑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开了三间房,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与此同时,血液检验结果出来了——
果然,现场一共包括了有三个人的血迹,其中两个是死者,剩下那一个很有可能便是嫌疑人所留下的。
只要嫌疑人曾有过前科,进行DNA比对,就能找出凶手。
但DNA比对结果,还要需要花费几天时间的等待。
接着,现场又有了新的重大发现——
洗手台下方的垃圾桶里,出现了撕碎的纸片,上面似乎记下了一些文字和数字。
其中的一张碎纸片上,写着两个字“老戴”,旁边还有一个电话号码。
拨打电话,也无人接听。
经过查证,这个“老戴”不是别人,正是死者小伍的父亲。
当务之急,便是将这些碎纸片恢复拼凑,搞清楚小伍父亲的名字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虽然纸片已经被水泡软,字体模糊不清,但技术人员还是立马将100多片碎纸带回公安局拼接。
同时,警察也一直试图和老戴获得联系。
通过老戴的父亲、也就是小伍的爷爷说道,老戴大概在中午12点左右接到了一通电话,就出门了。
还带着猎枪和狗,是开车出去的,说是跟朋友去柴虎山打猎去了。
终于,技术人员传来消息,有一张碎纸片被拼了起来。
起初,大家都以为这不过只是一个宴请名单;
实际上,这份名单远比想象的要恐怖许多。
其中一张纸上写着,“县城客人名单及联系电话”,一共有8个人,死者小伍、谢军的名字也包括其中。
在每个名字前面都写有时间和编号,名字后面还附带着联系方式。
小伍的名字写着10点,谢军的名字前面则写着11点。
在纸上还写着一些物品清单:水果刀、铁棒、枪、开三间房……
有哪一家人宴请宾客会用到这些东西呢?
警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首先,小伍和谢军都是因为受到钝器击打致死,与纸上所提及的铁棒吻合;
其次,现场发现了枪套,对应了纸上的枪;
接着,在宾馆监控中,嫌疑人是戴着棒球帽离开的,对应了纸上的鸭舌帽;
还有嫌疑人一共开了三个房间,也对应了纸上的开三间房;
最后,谢军和小伍名字前面的时间,和他们二人推断的死亡时间,完全符合。
这绝不是一份请客名单,而是一份周密的杀人计划。
那么纸上的下一个目标,很有可能就是现在不见踪影的老戴。
警察立马赶到柴虎山,寻找老戴的痕迹。
听路过的村民说,见到了和老戴一起上山的那个朋友,是一名中年男子,还戴着一个棒球帽。
在看过宾馆监控视频之后,村民确认,那个和老戴一起上山的,就是这名男子。
这个人手上很有可能戴着枪支棍棒等凶器,老戴目前凶多吉少。
此时已经是下午5点多了,距离老戴出门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
罗城县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下辖的各个乡镇都在群山环抱之中。
而老戴去的柴虎山,绵延数十里,山路错综复杂,草木繁盛,人迹罕至。
如此复杂的地形环境,加大了搜索难度。
警方特地调来了警犬一同搜寻,很快地在山脚下,发现了老戴的皮卡车。
但是车上空无一人,他们确定,老戴一定是上了柴虎山。
然而在山上搜寻甚久,连警犬都疲惫不已,都一直未能找到老戴的身影。
下午6点,原本疲惫不已的警犬,开始变得有些狂躁。
大概快要到山顶的时候,警犬开始向一个方向猛扑,便看到了一只本地的土狗。
如果没猜错,这应该就是老戴带上山的那只狗。
跟着狗往前走,它们在一片松树林前停了下来。
有一个人侧卧着躺在松树下,脸上盖着一顶草帽,看起来像是在休息。
掀开草帽之后发现,这个人的头部流着血,脸上也满是血,他也已经死了。
经过老戴家人辨认,这就是老戴本人。
他的致死伤口在头部,和之前在宾馆的两名死者一样,也是被棍棒之类的钝器击打造成的。
搜寻现场,并未发现任何凶器,而且就连老戴的猎枪,也很有可能被凶手一并带走了。
这么说来,凶手身上不仅有棍棒,还有一支手枪、一把猎枪,十分危险。
在晚上7点,100多张碎纸片终于都被完全拼了起来,一共有三张。
上面除了写有铁棒、枪、鸭舌帽等内容之外,还有26个人的姓名、电话。
名单中的三个人已经被害,还有剩下的23个人,危在旦夕。
而纸上的一句话,更是让人心惊肉跳——
“不管男女老少,看到一个毙一个。”
警察立马给名单上的“客人们”打电话,并赶往离老戴被害地点距离最近的,腊洞屯的村主任许覃飞家中。
晚上7点半,警察到达许主任家中,幸好许主任安然无恙。
但他们也不能就此放松警惕,许主任以及整个腊洞屯,都有可能陷入危险。
在与许主任的交流中,许主任提供了一个嫌疑人的方向:
会与全村有矛盾的,只有一个叫做覃文会的人。
在辨认了宾馆监控录像截图之后,许主任确定,这个戴着帽子的男人就是覃文会。
案发6个小时后,警方终于确定了嫌疑人,49岁的覃文会。
对于覃文会杀人的事实,许主任不敢相信。
不管是从相貌,还是他往日的为人处事,都不像是一个杀人狂魔。
村民们谈起对他的印象,都是“斯斯文文”、“好像杀鸡都杀得难死的人”。
在晚上8点左右,突然两声巨大的枪响,打破了夜晚的寂静。
枪声是在从距离腊洞屯不远的河边传来的,待警察赶到,碰上了一位村民大喊救命。
村民老陈在河边电鱼的时候,听到岸边有人跟他说话,正要转头回答时,就感觉有颗子弹从耳边飞了过去。
“第一次是拿手枪打我,没打中,接着就打了第二枪”。
此时老陈才反应过来,这个人是要杀他。
在打斗过程中,拿来防身的电鱼器,把猎枪打断了。
经过辨认,这把猎枪正是老戴的,同时,警察还意外地发现了一把手枪。
直到晚上9点多,派出所接到了一通要自首的电话。
一天杀了三个人的覃文会要来自首,警方保持怀疑。
到了约定的自首地点,覃文会出现了,警察立马将他控制,一举拿下。
杀人犯终于落网。
但看覃文会的样子,并不像是个穷凶极恶的人,更无法让人将他与杀人魔联想到一起。
覃文会曾经在腊洞屯当过老师,教语文地理等科目,还曾被评为小学高级教师。
虽然工资不多,只有两千多块,但生活也算还可以,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但后来,覃文会看到村里其他人开始做生意赚钱,使得他也有些蠢蠢欲动。
碰上2003年,当地林业改革,林场允许私人承包。
覃文会掏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还外借了一些钱,和朋友一起承包了一块林地。
生意越来越有起色,钱也越赚越多,覃文会便开始扩大经营规模,前后买了8000多亩林地,还开了木材加工场,成为了别人眼中的“大老板”。
这时,老戴和谢军便找上门来,想和覃文会合伙做生意。
但这两个人都不想投钱,只想占干股,等年底分红。
覃文会心里并不愿意,但迫于老戴和谢军以“搞残他”为威胁,被迫和他们一起合伙。
结果,老戴和谢军还以覃文会的名义借了不少高利贷,让覃文会负债累累。
但这也只是覃文会的一面之词,关于这件事,谢军和老戴的家人并不知悉,只知道覃文会曾欠了他们很多钱还没有还。
案发当天,覃文会也是用“还钱”的借口,将谢军和小伍分别约到了宾馆中。
先是趁谢军不注意,将他一棒打死,把尸体拖到床底下藏好。
接着又用同样的借口,用铁棒袭击小伍,没想到却没能将小伍一棒打死,两人又搏斗了许久。
就在小伍将死之际,听到声响的服务员来敲门,覃文会便敷衍了事,打发走了服务员。
在离开宾馆的时候,覃文会还到前台续房费,并叮嘱服务员不用打扫。
下午的时候,覃文会便用打猎的借口约老戴出门。
老戴背着猎枪,覃文会并没有把握能将他一招毙命。
于是,覃文会让老戴去挖笋,趁着老戴放下枪的时候,用铁棒将其打死。
果不其然,覃文会下山之后,就是往腊洞屯的方向走去,想要继续自己的杀人计划。
偶遇了河边电鱼的村民,他便想着:“绝对要杀他们村中一个人!”,接着向村民开了两枪。
然而,两枪都没有打中,反而与村民又打了起来。
在这个过程中,他所有的武器都被打断,仓皇失措的覃文会觉得自己已经走投无路,才选择了投案自首。
原本为人师表,也曾是文化中人,却因为钱和仇恨,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这样的选择,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想要过上好生活,是所有人的梦想和追求,这无可厚非;
但当面对欠债危机以及经营挫折时,覃文会并没有想办法去找出源头,解决困难, 而是把一切的错误全都归结在外部原因。
在他看来,只有把这些债主全部杀光,把这些毁了他的人全部铲除,才能解决问题。
如此扭曲而严重的报复心理,让他制订了这样一个周密的26人死亡名单。
而令人咋舌的,还有根本与此无关的无辜人——小伍。
就因为他是老戴的儿子,斩草要除根,要避免他对自己进行打击报复,所以也一起杀了。
当他杀红眼了之后,债主是谁已经不再重要了,只要出现在他面前的挡路人,便是他要杀掉的人。
如此变态扭曲的想法,实在让人倒吸一口凉气。
我们无法想象,身边那些温柔和善的人,是否会因为不能再小的一个种子,而燃起歹心;
我们更无法揣测,到底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人被极端利己主义所纠缠。
每个人的人生路上都会遭遇不公、挫折,甚至是失败,关键是用什么样的态度来看待这一切。
一味的怨天尤人,把自己的痛苦加诸到别人身上,并不会把痛苦减半。
给别人造成伤害的同时,也正把自己推入深渊。
*本文作者:DD
21.20100402 这个孩子谁来养
关键词:非婚生子女 抚养监护权
非亲生父亲,是否只因婚生程序而自动被课加抚养义务,又是否因离婚,就完全免除抚养义务。影片中只提到了“抚养监护权”,该权转给女方那女方就得来养?这不就成为了义务?所以抚养与监护本身也是一种义务。另外也说到如果有抚养义务而不抚养,就会构成遗弃。最后送给了民间的公益收养机构,也是很幸运了,这离不开社会各界尤其是媒体朋友们的帮助。
22.20101012 人老了谁来养
关键词:赡养
我国婚姻法二十一条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可现实中子女一多,就开始互相推卸,似乎不吃亏上升成为了高于道德的准则。另外有关部门由于传统观念介入不了,但是如此多的老人在受苦,该问题难道就如此长期悬置吗。但就经验而言,这些子女中,往往有一个或多个蛮横任性者,做了些违背公平的事,导致其他子女不服,最后斗争伤及老人的,但这事到底其实老人也有错,其本身可能也没在过去的教育中以身作则。撒主持一句话说的很对,对于老人的赡养能够体现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我国还有着许多根深蒂固的与现代公平观念相违背的传统思想,其最后将导致的是两代人甚至多代人之间分崩离析,要说想减少本案这类矛盾,深层次上还是要从教育做起。
23. 20101206王刘离婚案
此案应该即王杰刘娅离婚案,见4.《亿万富豪离婚记》。
24.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合格
关键词:家庭暴力 虐待 未成年人保护
本案同之前的一些家暴案件一样,虽然诸如《婚姻法》等法律规定的尊老爱幼、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等原则,今年(2019)还进一步出台了反家暴法等法律,但法律毕竟还是事后调整,有时事后都调整不到。所以如何将反家暴落到实处,真正保护好家庭中的弱势方,这是需要社会各界合作的议题,不解决则反之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问题,正如片中最后走向贩毒道路的孩子一样,说其留下“悔恨”的泪水是不对的,要后悔也应该后悔生错了家庭,这的确也不能怪孩子自己,的确需要社会各界合作治理。
25.20151217 离婚风波
关键词:离婚效力 离婚协议真实性 重新分割财产 个人财产认定 抚养权
Issue 1:假离婚的定性与有效性及推论
目前民间所谓的“假离婚”,其实就是民法上的“虚伪表示”,婚姻法中似乎没有对离婚有效性作特别规定,只要双方“自愿”,登记拿证即有效。那是否自愿就看离婚协议,而离婚协议如果是双方串通的该怎么办?是否符合“虚伪表示”,按民总判无效?
此问题我在下一篇中经过进一步研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见26.真假离婚)
Issue 2: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再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可以。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要求分割财产和变更所有权。(今见《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0条,去除了时间限制)
Issue 3:李志勇在缺少产权记录的情况下能否分得一定财产?
司法解释三,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按照婚姻法18条第三项规定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130万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取决于双方的证据。李志勇什么记录都没有,自己也不清楚自己挣了多少钱,这种情况想分太难了。
Issue 4:本案中孩子抚养权应判给谁?
本案最后李志勇撤销了诉讼请求,估计也是不想自取其辱了。其提出被告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又怀孕了无法履行义务,但给不出证据。最后还进行了“人品”方面问题的“揭露”,一是没有证据,二又不算严重到威胁孩子利益,自然没用。
妻子张薇薇后来结婚了又可以与后夫共同抚养孩子,是否也算抚养能力提升?妈妈在孩子心里都排到“三叔”后了,妈妈还笑了,充分展示出了对前夫的嘲讽。大家都挺绝的。
另外,有时候,尤其在法庭上,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放弃群体的名誉,一些大家日常生活避之不谈或者反对的成见、偏见在法庭上都可毫不避讳地提出来,比如张薇薇的“女人的嘴”的论断。所以说争议闹至法庭的确也代表关系完全破裂了。
26.20151119 真假离婚
关键词:假离婚 居住权 赡养义务
Issue 1:假离婚的定性与有效性及推论
为什么“假离婚”不算虚伪表示,不是无效行为?话又说回来,虚伪表示怎么证明,现实中真的有判无效之案例吗。否则会造成身份关系的不稳定?
经过对于规则之研究,探求其背后法理,笔者发现,94年《婚姻登记条例》中对于虚假的离婚登记是有规定无效的,但03年的就没有了。这可以让假离婚失去法律保护,让人更慎重地对待婚姻关系。但我觉得婚姻法或者登记条例中应对此有所表示,如果“留白”则是不是暗示可以适用民法总则规定?因为离婚也是法律行为,虚假表示可以宣布无效?这里是不是立法空白?说特殊法优于一般法,但特殊法当中没有规定的地方,一般法当然可以适用,此处要注意一下。
是不是可以理解只要双方最后到登记机关办理了手续,就是“自愿”,就算目的不在于离婚,仅将其作为手段,但对于该手段也是自愿的,所以无所谓“真假”,都是自愿,则都有效。这倒是说得通,而且让民总规定有点说不通了。但是,会不会有胁迫离婚的情况?这总不能算自愿了吧,这也不可以算无效吗?难道说是因为既然对方为了离婚都胁迫你了,感情基础自然灭亡了,离就离吧,如果说吃了亏可以针对财产分割,抚养权什么的诉讼一下。
后来又想起梁慧星的《民法总则》里的论述:“动机不过是引起效果意思的心理过程,其本身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因此不是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动机错误,原则上对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发生影响。”则“假离婚”所为目的即“动机”,其不影响离婚行为之效力,只要双方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产生离婚的法律效果,知道在离婚,且希望之发生,离婚就是有效的。
Issue 2:对于男主角行为的过错之分析
虽然双方也是各有说辞,但整体来看,还是陈德林为了追求“自由”与“尊严”引起的,虽然这又是由于其多年在家中“受气”,但他捉摸不定,说走就走的行为的确比较过分。可以看出其能进能退,不是很在乎外在名誉(不是很要脸),同时又很追求实际的舒适。具体点说,就是其可以对外公布其在家中地位低下,经常受欺负,但实际上也受不了欺负、委屈,所以就跑了。说到这里觉得陈德林很矛盾,但也很合理,很多人都会一时追求潇洒阔气,后来发现才华支撑不了这种作风就灰溜溜跑回来。不过我们的男主角五十岁了还这样确实挺少见的,显得有点过于不负责任,道德上有可谴责性。大家都是人,在道德视角上看法都差不多,但是陈的道德缺陷是否在本案中产生了什么法律问题呢?没有。
Issue 3:儿子对陈德林是否应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我国以及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赡养义务与抚养义务一样,是血缘决定的,只要有亲子关系,就有抚养义务。但本案中也说了,履行赡养义务是附条件的,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才可要求子女付给抚养费,从该条整体来看,无论是直接身体力行的去赡养,还是给予赡养费,都当满足此条件才可。而本案陈德林53岁,也有体力有技术,可以养活自己,所以不应要求。最后经过调解还是给了每月600一年一付,还是有所亲情表示的。
Issue 4:陈德林对儿子房子是否有“居住权“
这是片头中一开始陈德林就发出的主张。首先,我国民总,物权法等法律中都没有规定所谓“居住权“的权利,其被包含在对不动产的占有,使用当中。但是,根据最新立法消息,”居住权“有望被写入即将出台的民法典中,其有利于保障老年人以房养老的利益,也有助于让租房者获得更明晰的法律保障。让我们拭目以待吧。(现确实已写入)
27.20111120 九旬老人打离婚
关键词:共同财产 分割财产 共同共有纠纷
隔了48年发现我爱你是假的?
Issue 1:薛老太太的祖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节目嘉宾北京大学马忆南教授解释,按照婚姻法解释,夫妻一方继承财产,没明确给其中一方就算共同的,而问题是这得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吧,节目中没说明老太太的房屋是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但是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拆迁的,拆迁补偿款应该也算是所有人的。
Issue 2:经济问题可否导致感情破裂?感情破裂是要法院来判断的?
本期节目中薛玉如讲了的离婚理由有很多,主要就是说陈老汉强制控制经济,感情破裂,就决定离婚。最后法院觉得老太主要就是为了拆迁款生气,觉得双方并非感情破裂,就驳回离婚。这个也考虑到了双方的婚龄,体现了一种维持既有秩序的思想。从此案来看,一般诉讼离婚中,法院对于感情破裂是要作一定衡量的,不是当事人说破裂就破裂的。
Issue 3:婚内是否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司法解释三的条文,故意转匿,隐藏,侵害平等支配权。最后考虑到陈根福年纪太大,身体不好,最后平均分了。最后看陈老汉生气的那样,这不准离婚还有必要吗。不过陈老汉可能本来也心虚,虽然看起来心智不全,有些糊涂了,但这种有明显利益偏向的事,能显出其还是不糊涂的。我觉得其做的显然违背常人所理解的公平,背后肯定是双方儿女在搅局。
当个体代表了群体利益时,原本并无竞争关系的个体可能会被迫对立起来。
——沃·兹基·硕德
28.20171010不想离婚的离婚案
关键词:公婆矛盾 诉讼离婚 居住权 人民调解
本案被告丈夫在监狱,所以乍一看可能是服刑人员被离婚专题,但其实基本没有关系。
正如本期节目名称,案件主角阿妮其实并不想离婚,其丈夫虽然身陷囹圄,但其还是选择留下,而且已经守家14年,突然提起离婚,总结理由如下:
1.没钱共同承担丈夫犯罪的赔偿,公婆要将其名字从房产证中划出以作出资;
2.要求划名字前后的种种嫌隙,比如公婆卖其老房子,没给其开门,扔衣服等,一并让安妮感到自己可能被赶出房子。
公婆的这些行为的确十分伤感情,但制造的都是一种危险感,感情上的伤害,并没有实际侵害其权利。所以其实最后阿妮采取起诉这种极端的方式其实也就是“闹一闹”,让公婆还有丈夫重视一下自己的情感诉求,让公婆反思一下自己的要求是否过分。
最后,矛盾得到了较圆满的解决,阿妮的诉求得到满足,但发挥作用的并不是法官,而是我国争议解决的独特创造“人民调解员”。两名调解员耗时两个月,七八趟,最终成功沟通了双方想法,使双方相互理解,让阿妮心中有了底,公婆也更能体会到阿妮的心情。不得不说,人民调解员制度是一项闪光的制度,其召集各行各业有素质,有生活经验,热心,爱管闲事的人士,发挥其热情与专长,既有助于更设身处地地了解纠纷,为当事人着想从而更有利于解决纠纷,又能增进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关心,还能降低司法成本,减少人情损害。可以说发挥了我国传统中“人情”一词的真谛,是一种优良文化,并基于此建立的一种可以让世界各国学习的优秀制度。(不过后来,本人亲身遇到过民间纠纷,在派出所接受调解时发现一些调解员法律知识并不完备,整体处于和稀泥状态,只能暂时平息纠纷,并没真正解决问题,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经历,管中窥豹)
节目中也提到阿妮请求离婚是为了确认自己的居住权。首先,恭喜此权即将正式进入民法典物权编,单独成章。其次,其作为财产权利,如果要确认,就请求确认即可,无需离婚。而且其确实没被侵犯,说改名还没改,没什么好确认的。由此来看,阿妮还是为了出气。
亲人,即使是姻亲,也不是敌人,不要对其做伤感情的事。但有时实在感觉自己受欺负了,不公平,不伤一下又不解气,怎么办?那就给自己留一张安全网,诉诸第三方,可以是亲朋,也可以是人民调解员。
——沃·兹基·硕德
29.20160407 高墙内的离婚案
关键词:合同诈骗 行贿 类传销 共同债务 抚养费 协议离婚
本案涉及的也就是一个协议离婚问题。双方因为达不成协议,所以男方诉至法庭。只不过此案的被告是监狱服刑人员,所以要考虑到各方面的社会影响,使之复杂了一些。一般需要长期服刑的人员都很有可能面对配偶提出离婚的请求,本案的一点特殊之处就在于,提出离婚的原告,即丈夫,是一个十分老实本分,厚道忠诚,深情的人。其道德水准十分高,死去的前妻的父母,以及现任的妻子及其家庭,都对其评价很好。甚至在社会上都有很好的名声。其现任妻子入狱后,主动向其提出离婚,其还拒绝,表示将坚守。但仍在三年后,自己提出离婚。离婚理由不太清楚,但主要可以看出是其突然觉悟,想为自己而活,虽然也有其他财产方面的考虑,比如觉得无法再偿还妻子的债务。但是妻子毕竟在监狱,与其相比更不可能偿还债务。将压力全部转给他,也与其初衷不符。而且最后其也接受了,将房子发给其,待妻子偿还债务,所以其实财产问题并不是离婚最主要理由。
可以看出,其对于十几年没有妻子陪伴是十分绝望的。可能也是人之常情,大家最后也都理解了,尤其是妻子经过大家的不断调解与自身的觉悟的提高,最终同意了丈夫的请求。最终也是协议离婚,所以也不存在什么法律上的纠纷。
另外本案,服刑妻子,当初犯下的罪行,也是稍微开拓了一下我们的眼界。这与我们当初所听说的传销十分类似。但其似乎更简单一点,可以说让我们更直观的了解到了这种类似传销的诈骗行为。也让我们更了解了人性,所谓利益的诱惑与从众心理,总是让人失去理性。也总有人想利用人性的这种弱点去获得利益,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最后身陷高墙之内。不仅使自己付出了代价,家庭往往也支离破碎。这些代价,也正如节目中所说,可能是其在犯罪时,没有想到的。
30.20120705 20120706夫债妻还(上下)
关键词:共同债务
“婚姻为何成了债务的枷锁?”这是本案反复发问的问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共同债务须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按理说照这个解释是可以免去一方责任的,如果给了充足证据(现《民法典》规定亦如此)。但是司法解释二的第二十四条偏偏又规定了一个共同债务成立的消极条件,即只要一方举债就推定为共同债务,除非举债时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现已失效)。这个案件中女主角就提出了三点质疑理由可以说是掷地有声了,就是:一、没有人借债时会多加一句这是个人债务,与配偶无关的那种;二、没有夫妻会约定财产AA制;三、约定了也没法做到见人就告知。所言极是,虽然每一条都不一定完全正确,但总体上来讲,目前法律就是倾向于将夫妻一方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消极条件即可推定,反推定要满足积极要件,而且还很难做到。
立法者似乎是倾向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我觉得,这也不能突破《婚姻法》原本第四十一条规定,不是用于双方生活的不应当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否则对没有享受过借款的一方实在是不公平,这会让债有了人身属性,不符合现代法治理念。而且,这还会让结婚要考虑的事情更多了,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是否就含有愿意共同承担债务的意思?
这集说了一个令人发指的案件
就是五十多岁的某兽医动用私刑将自己的同居二十二岁的女友下身用一把普通的锁头锁住了
此时暴露之后,某兽医被愤怒的村民打个半死(这其中不无嫉妒的成分,凭什么你这个老家伙有此艳福?凭什么我们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还在打光棍?)
当时那个兽医被带到了警察局之后 ,崩溃大哭
说什么那个女孩子一直都在背着他偷人
说女孩子已经染上了尖锐湿疣
说他因为老,而女孩还年轻,家里所有的家务活他都包了
没承想还是被扣了一顶接着一顶的绿帽子
……
此兽医的样貌猥琐不堪
总之尖嘴猴腮一看就不是善类
先不分辨他说的话真伪
即便是真的他也没有资格对女孩下次毒手
都不能掩盖他人面兽心的丑恶嘴脸
我对此案中那个受害女孩有一些感想
那个兽医长得像五十多岁实际上是48岁只比女孩父亲小两岁
女孩本身也长得不丑说貌美是夸张了点但是绝对年轻
和表妹从小山村到成都下属的某个小县城打工
某次感冒去兽医开的私人诊所输液结果当场就和兽医发生了关系!
她接受警察问询的时候回答是当时感冒 迷迷糊糊就和他发生了!
实际上 不过是兽医给了她一个承诺:他养她
为了不用再去工厂打工
这个年轻的姑娘就如此轻易的委身于一个年龄相当于她父辈且长相猥琐的老男人!
而且在老男人偏执的怀疑之下还点头同意了他给自己上了贞操锁!
这是何等的愚昧啊?
她先不把自己当人 的
想起自己看过的一则童话
罐头告诉鱼
这里很安全
没有鲨鱼
也没有渔网
……
罐头没有告诉代价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事后她也反省了自己 ——依赖谁也不如依赖自己
好在她还很年轻 人生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希望她好自为之
更希望她能够真正懂得——人必须争气和强大,才不会受欺负。
犯罪率上升后停播了。
撒贝宁哟
烟锁殡仪馆那集可以拍成电影了【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14255355/【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12854397/【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99515261/【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64578975/【记错了av17830792【
挺不错的一个节目。
就这一档小破栏目,都能走出撒贝宁和张绍刚两位大牛啊,,
这才是我的下饭菜!现在已经很久没看过了 童年也留下了不少阴影。对于给国人普法还是有很大作用的
现代《三言二拍》
普法教育纪录片!初识撒贝宁,涨知识!
看了今日说法,我妈哪也不让我去,都很危险。记得有一集ktv里一群小孩打一个,最后扔到枯井里,真是可怕。
我的童年都靠这个下饭诶。。。。
每天中午,饭后睡前的故事大会
12点38。比老干妈还下饭。
普法栏目涨知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烟锁殡仪馆》永远滴神!撒贝宁时间永远滴神!
国产恐怖电影拍的还没今日说法恐怖#顾大海啊都是水
在家的话每天中午吃饭或者吃完饭必看!
奇案惨案合集看得停不下来;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35953030/?p=77
童年必看,知道了很多法律知识和案例,就是在这个节目认识了小撒!
豆瓣居然有这个哈哈哈哈哈哈
前段时间每天集中看好多级,心脏完全受不了,感觉世界太过于黑暗. 两口之间相互杀,亲爹妈谋害亲儿子,女儿雇凶杀父,同村拐卖同班同学,农村初三学生把一个初一女生从食堂拖去集体宿舍5学生当着另外十多个学生的面轮奸这个女生,人口贩子直接从理发店把女生拖上轿车拐去内蒙古山区卖淫...好,不说了,你们自己